室内海洋馆维生系统设计
- 202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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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禹晟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1.室内乐园在人工控制条件下豢养水生哺乳类、水禽类、鱼类、两栖类、水生爬行类生物、水生无脊椎生物时,应设计维生系统。
2.维生系统设计应在满足展养生物、观展人员、工作人员安全的基础上,满足展示、游乐、演艺的功能需求
3.水族维生系统取水及排放均应满足整体乐园环境以及相邻水域环境安全、环保、无污染的要求。养殖用水的排放应符合《GB 8978-1996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4.维生系统排水量按系统反冲洗、地面冲洗用水量扣除回用水量确定。
5.维生系统采用臭氧消毒时,应建立残留臭氧回收处理装置。
6.维生系统机房内应设置独立空调通风系统。
7.维生系统(缸)池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展示及养殖池体设计应符合《SCT 6073-2012 水生哺乳动物饲养设施要求》、《SC/T 9604-2018 海龟饲养规范》。
2 (缸)池体回收水池总量不应低于单次反洗水总量。
3 蓄水池设计中淡水、海水应分别设置蓄水池,单种池体总量不应低于最大单缸(池)体单次换水量。
4 溶盐罐(槽)设计总量不应低于最大缸(池)体最低单次换水量的1/2。
5 展缸容积大于20 m3的(缸)池体应设计溢水槽,展缸容积20~100m3的(缸)池体溢水槽设计流量不应低于总循环水量的30%,展缸容积大于100 m3的(缸)池体溢水槽设计流量不应低于总循环水量的20%。
8.过滤系统设计(物理过滤/生化过滤等)应满足以下规定:
1 有生物展示规划的养殖池体,应按照生物规划中生物长成后的最大负载量进行计算,并应符合《SC-T 9411-2012 水族馆水生哺乳动物饲养水质》、《GB11607-89渔业水质标准》或生物规划设计水质标准。
2 有水体展示规划的养殖池体,应按照水体展示规划进行计算,并应在稳定运行状态下将养殖水质控制在展示规划所需的正常水质范围内。
9.维生照明系统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 维生照明设计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和人工采光,避免聚光灯直接照射动物。
2 自然光源不足采用人工照明时,应满足游乐的观赏需求和海洋生物的生长需求。
10.维生系统管网设计应符合《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11.维生系统电气设计应满足以下规定:
1 维生系统负荷用电应按一级负荷用电,其中涉及海洋生物生命安全的维生系统应按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用电
2 空间电缆桥架、电气设备应采用防潮、防结露锈蚀措施,临近水池、动物表演区、水处理及海水制取机房的区域配电设备应安装在专用配电室中,并应采取防盐雾配电专用设备和电缆桥架、线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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